各学院团委(总支)、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整顿校内存在的“僵尸”社团,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经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研究决定,于9月29日起开展社团注销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团注销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社团可提交注销申请:
(1)有分立、合并意愿的;
(2)社团成员人数不足而无法开展任何社团活动的;
(3)社团长期没有举办活动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二、社团注销程序
根据章程,学生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时,登记管理机构或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学生社团应当在9月29日至10月10日准备并向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相关材料。学生社团被取缔或注销后的剩余财产,交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审议后返还被注销社团成员。
三、相关事宜安排
1.纸质版相关材料请于10月10日18:00前提交至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四层东401社联办公室;电子版相关材料请于10月10日21:00前发送至社联邮箱:snnusl@163.com。
2.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在申报批准后以公告的形式发布。
联 系 人:王阳阳 翟启盟
联系电话:029-85310510
邮 箱:xtw@snnu.edu.cn
联系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四层东401室
附件: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注销申请表
附件2:拟注销社团名单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