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1 浏览量:各有关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部署安排,学校决定举办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青年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明德引领风尚,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充分发挥美育的育人功能;坚持守正创新,广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青年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丰富形式和载体,扩大活动覆盖面;坚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融入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在美的熏陶中塑造健全人格、涵养高尚品格,以艺术凝聚中国力量、以美育传播中国价值。
三、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四、项目征集类别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非艺术类专业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每个类型限报2项,艺术类专业学生项目由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等单位统筹报送。
1.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
2.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
3.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具体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3。
五、活动安排
1.作品报送阶段(即日起-2026年7月3日)
发布征集通知,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动员,搭建面向青年学生的艺术展演活动展示平台,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泛参与的艺术实践活动,强化普及性、提升参与率,将大艺展与艺术课程教学、学生艺术团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等相结合,与校院美育资源、陕西艺术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相结合,推荐报送展演节目和征集作品。
2.作品遴选及展演阶段(2026年7月-9月)
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作品进行审核遴选,确定参加校级集中展演作品和向省教育厅推荐的征集作品。
3.作品推报阶段(2026年9月)
根据工作要求,向上级单位推报推荐参加省级展演作品。
六、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做好展演作品推荐工作,于7月3日前将作品按类别分别报送至指定单位,学校将遴选优秀作品参加集中展演并推荐参加省级展演。
请以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为单位将艺术表演类作品、学生艺术作品推荐项目报送或拷贝至校团委,需报送推荐作品电子版、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5)。推荐作品电子版按照各类型附件要求(每个作品命名方式为“所在单位+姓名+学号+作品类别”)报送,同时将作品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tuanwei@snnu.edu.cn;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4层东414室。
请将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报送至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电子版按照各类型附件要求打包发送至leiyang@snnu.edu.cn。
校团委联系人:王靖雯 高扬
联系电话:85310386
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联系人:雷阳
联系电话:85310124
附件:1.艺术表演节目和学生艺术作品相关要求
2.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相关要求
3.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相关要求
4.艺术表演类及学生艺术作品汇总表
校团委
教务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26年6月11日
- 附件【附件1: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艺术表演类及学生艺术作品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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