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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关于推进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改革发展的相关意见,进一步规范学校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对学生志愿者的统筹管理,推动志愿服务活动专业化、规范化、长期化、常态化,切实发挥志愿服务的实践育人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相关概念界定

(一)志愿者

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二)志愿服务

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不以获得报酬或其他物质奖励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三)志愿服务时长

指志愿者实际提供服务过程中记录的时间(不含活动前和活动后的时间,如路程往返耗时等)。

(四)不属于志愿服务活动的类型

1.在日常工作或学生活动时间内,从事和本职工作高度相关的活动,如学生组织或社团成员在工作时间或学生活动参与本组织或社团服务活动。

2.志愿者获得额外经济收益的活动。

3.公益性不明显或公益目的不明确的活动。

4.活动内容与志愿者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活动,如班委会选举等。

5.一般性非公益社会实践活动,如单位实习、课题调研、参加会议、观看影片、参访交流等。

6.内部管理类活动。如学生组织或学生社团内部团建、资料整理、日常值班、日常会议等。

7.校园内部开展的学校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要求的活动,如班级卫生打扫、主题班会、实验室清洁等。

8.其他违背志愿服务精神的活动。

9.经陕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认定不具备志愿服务性质的其它行为或活动。

三、陕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基本条件

(一)具有陕西师范大学正式学籍。

(二)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三)具有较强的纪律性,遵守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规章制度。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注册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学校学生志愿者唯一指定注册机构,接受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的指导,具体负责我校学生志愿服务的组织、实施、考核及认证工作。统一协调各学院(部)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负责全校青年志愿者注册的管理工作。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指导成立本单位青年志愿者协会,由本单位团委(总支)书记担任指导教师,指导协会日常工作开展,主要学生干部担任负责人,具体负责做好本单位青年志愿者的注册管理、教育培训和组织动员等相关工作,接受陕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和管理,积极配合陕西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完成相关志愿服务工作。

四、注册流程

(一)青年学生统一在“志愿中国·志愿汇”平台上填写相关资料进行实名注册,各学院(部)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本单位学生志愿者注册和审查

(二)各学院(部)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三) 经审核合格后,申请人登录“志愿中国·志愿汇”平台完善个人信息,成为正式注册志愿者。

(四)学生志愿者在完成“志愿中国·志愿汇”平台正式个人注册后,选择加入本人对应所在学院(部)青年志愿者协会(例如: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完成注册备案(具体方法见附件)。

各学院(部)系统管理员账号统一由校团委提供。

五、相关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青年志愿者注册工作,充分发挥团支部的重要作用,在尊重学生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党、团员青年注册。须于630日前推动本单位非毕业年级团员青年志愿者注册率达100%。青年志愿者注册率将作为各单位共青团工作考核及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各级团组织要重视工作方式方法,规范开展注册工作,建立机制,注重宣传培训。完善团员注册志愿者工作的认证、培训、考核、激励和保障机制。坚持组织化推动与激发团员内在动力相结合,做好志愿服务宣传、意识培养。

(三)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相关学生社团要主动策划志愿服务项目,努力为注册志愿者提供丰富的志愿服务项目和载体。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经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备案后开展,并进行相应认定。


联 系 人:朱宏伟

联系电话:81530861

联系邮箱:tuanwei@snnu.edu.cn


附件:志愿汇APP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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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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