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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举办“实践归来话成长”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团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校从陕西、西部、边境、全国四个层面深度拓展实践育人空间和阵地,广大青年学子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在各类专项实践和“返家乡”实践中增长才干、收获成长,在“行走的思政课”中感受中国式现代化的万千气象,汲取奋进向上的磅礴力量。为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成果,深化活动影响,提升育人实效,校团委决定举办“实践归来话成长”展示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在实践路上绽放青春之花

二、活动时间

20259月—11

三、参与对象

参与各级团组织暑期社会实践、2025年边境国门学校“红烛苗圃”专项实践、“三下乡”“返家乡”、政府见习、研究生支教团、西部计划等各类实践活动的团队代表或个人。

四、内容要求

分享内容需紧密围绕活动主题,讲述团队或个人实践过程中的亲历故事、典型事迹和深刻感悟。通过生动案例展现青年学生在社会大课堂中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练就过硬本领的成长轨迹,体现实践成效,彰显新时代青年挺膺担当的精神风貌。

五、活动安排

1.院级展示(即日起-1012日)

各二级团委要精心组织院级活动,开展1次集中展示交流,遴选推荐1-2名优秀选手参与校级展示交流活动。请于1012日前将附件材料(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分享稿、展示课件(含背景音乐、音视频)及学院开展活动情况(新闻链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2.校级展示(1013-1031日)

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校级展示交流活动初评,遴选出优秀学生参加校级展示交流活动。校级活动采用现场展示形式开展,分享人根据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并依次展示,由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3.展示要求

分享人分享内容要围绕主题、真实可信,表达准确、语言生动、感染力强;时间控制在8分钟左右;分享时要脱稿、使用普通话,语音清晰,语调节奏切合分享内容;鼓励结合实践日志、调研数据、影像资料等素材;根据内容选配PPT、音视频及背景音乐等来生动展现。

4.奖项设置

本次展示交流活动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另设优秀组织奖,给予一定的社会实践经费支持。入选校级展示的选手将自动成为学校“实践归来话成长”实践故事分享团成员,颁发聘书。校团委将组织分享团成员深入各学院(部),通过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晚点名等多种形式开展展示分享。

六、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选拔。各二级团委要将此次活动作为检验和展示社会实践成果的重要契机,提升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精心组织院级展示交流活动。积极动员广大青年学生报名参与,用实践故事和实践感受感染更多的青年学生在投身实践中收获成长。

(二)突出活动实效。各二级团委要认真指导广大同学深度提炼实践成果,系统梳理各类实践项目中的鲜活案例与成长感悟,通过讲述实践故事、分享调研收获、参与成果宣讲,引导青年学生将观察思考转化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实际行动。

(三)做好典型宣传。各二级团委要利用媒体平台对展示交流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事迹进行宣传,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彰显新时代师大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的精神风貌,为学校事业的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联系人:张国敬  朱宏伟

联系电话:029-81530861

电子邮箱:xtw@snnu.edu.cn

附件:

1.“实践归来话成长”展示交流活动选手推荐表

2.“实践归来话成长”展示交流活动选手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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