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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四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2026-07-02        浏览量:

二级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加强青少年精神素养培育,引导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现就组织我校师生参与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广泛开展事迹分享、报告宣讲、产品传播等形式,大力培育宣传可亲可信可学的向上向善陕西好青年,不断增强青少年学习典型的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用真人、真事、真情塑造全省青少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精神面貌,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力量。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委政法委、省国防科工办、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科技工委、省国资委、省青联

三、申报类别

十四“‘中国梦·青年志’——寻找身边的陕西好青年”宣传选树活动侧重一线、倾向基层,最终推选产生10名“陕西好青年”。推荐人选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爱岗敬业方向:在本职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业务能力突出,工作业绩在单位或行业内排名靠前,近2年考核结果均为优秀。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关键时期或重大项目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团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技能卓越方向:深耕一线岗位,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具备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在技术革新、工艺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得发明专利、技术创新奖项或推动企业、行业生产效率提升;传承工匠精神,在行业内形成示范效应。

3.科技创新方向: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在科技前沿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以第一作者发表SCI/EI等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推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形成产业化应用,创造经济效益或产生显著社会效益。

4.崇德向善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情操高尚,积极传承文明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热心公益,志愿奉献,乐于助人;在面对违法犯罪、自然灾害等危险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事迹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在社会上具有良好口碑和信誉。

5.创业实践方向: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创新商业模式或运营机制,在产品、服务、管理等方面有独特创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乡村振兴、扶贫助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展现良好社会担当。

6.文化传承方向:系统掌握非遗技艺、传统艺术等文化遗产,创新发展并培养传承人;积极保护、研究、传承、宣传文化遗产和各地各民族特色文化,在推动传承优秀文化中起到积极作用;能通过文学创作、文艺表演等形式传播创新中华优秀文化等。

7.乡村振兴方向:长期扎根乡村基层一线,在乡村治理、生态建设、文化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带领周围群众脱贫致富,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推广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农产品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8.勤学励志方向:逆境中坚持学业并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实习实践,能将理论有效应用于实际解决问题,励志事迹具有感染力与示范意义;连续两年获校级一等奖学金以上;主动分享学习经验,积极团结帮助同学,获得师生广泛认可。

四、参与标准

参与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1986年9月至2008年9月出生)在陕西定居(学习、工作)的青年;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事迹突出;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二)不予推荐情况

1.政治立场不坚定,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司法审查,或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行政处罚,以及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尚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存在学术不端、商业欺诈、失信失德等严重不良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

4.正处级(含)以上公务员。

5.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青年五四奖章”“新时代青年先锋”“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陕西好青年”等荣誉的人员。

、活动安排

1.组织推荐。学院(部)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推荐“陕西好青年”人选1人1个类别),请各二级团委77日(星期17前将推荐申请表(附件1表中所列获奖情况佐证材料一并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评选并择优推荐1人至省教育团工委。

2.个人自荐。在陕西共青团官网(www.sxgqt.org.cn)首页“陕西好青年”专栏,由符合条件的青年个人自行在网上进行申报。推荐名额不限。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715日(星期17时。推荐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2

推选活动要严格按照程序坚持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原则,杜绝人情推荐如发现弄虚作假、诬陷诽谤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人:方桂阳

   话:029-85310386

电子邮箱:sdtw@snnu.edu.cn

   址: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14室


附件:

1.“陕西好青年”推荐申请表

2.“陕西好青年”推荐平台操作说明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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