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13 浏览量:各二级团委:
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牢理想信念、认识国情民情,激发投身基层、服务家乡的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根据团中央《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26年1月19日至2月22日
三、参与对象
全体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四、活动内容
(一)寻访红色印记、淬炼青春担当——“新时代家乡行”红色文化主题实践
红色文化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与价值追求,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与民族气节。广大青年要充分结合家乡的红色文化资源,走进红色教育基地、革命旧址、红色遗迹等“沉浸式”思政课堂,赓续红色血脉,厚植家国情怀。
(二)见证家乡新貌、书写时代心声——“文明实践看家乡”主题实践
广大青年学生要结合专业特色,通过开展实践调研、理论研讨、走访体验、宣传交流等活动,在返乡实践中开展家乡发展观察、感悟家乡发展变化,更好了解国情、感知社会、热爱家乡、服务群众,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发光发热,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三)云端牵手成长、共赴石榴之约——“学生党团员结对边境国门学校学生”专项实践
相关学院(部)组织遴选千名优秀学生党团员与边境国门学校千名学生开展“大手拉小手”交流结对活动,开展“云学习、云阅读、云游览、云书信”等专项实践活动,持续加强各族青少年交流交往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寻访师恩足迹、传承育人薪火——“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寻访专项实践
重点组织2024级、2025级本科生开展“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寻访活动,寻访对象为在基础教育阶段从教的优秀教师(包括但不限于校友)。根据实际开展情况,各院部向学校提交20篇左右优秀寻访事迹材料参与校级评选(见附件1),鼓励学生结合“返家乡”积极开展寻访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加强师德涵养,在寻访中深刻体悟教育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坚定从教信念。
(五)自觉锤炼本领、助力家乡建设——“家乡发展我参与”专项实践
引导广大青年积极助力家乡建设发展,参与家乡岗位实践锻炼、乡情民情观察等“返家乡”实践活动,具体按照团中央《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见附件2)开展。可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社会实践”栏目入口登录“2026三下乡”—“返家乡”,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详细流程见附件3)。确定岗位后,也需在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备系统”进行报备。
(六)竞赛融入实践、激发科研兴趣——“挑战杯”竞赛项目深化调研专项实践
鼓励青年学生将“挑战杯”等科创竞赛与“返家乡”寒假社会实践相结合,结合自身需求和专业知识,积极进行社会实践及项目转化。深化项目内容,充分开展调研,科学丰富项目所需要数据及素材,做好整体规划,提升项目竞争力,在创新实践中增本领、长才干。
(七)投身社区服务、助力基层建设——“向社区报到”专项实践
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主动向居住的社区、村及所在地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参与社区青春行动,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民生、服务社会治理中传递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以上各级各类实践专题均以个人形式开展活动,主要结合大学生返家乡开展实践活动。所有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均须在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备系统”进行报备。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1月15日)
各二级团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的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返家乡”岗位遴选。要严格落实“先报备、后开展”要求,实践前均需在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审核,做到应备尽备。报备结果作为后续管理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的依据。
(二)安全教育阶段(1月16日—1月18日)
各二级团委要召开寒假社会实践安全教育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社会实践安全管理相关内容,结合实际做好针对性安全教育,对参与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人员做到安全教育全覆盖。要教育引导参与实践学生坚持安全第一、明晰自身责任,在实践前进行报备登记、购买覆盖实践全程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自觉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三)组织实施阶段(1月19日—2月22日)
各二级团委要健全全过程安全管理制度,依托报备系统建立实践台账,做到“行前有培训、过程有跟踪、结果有反馈”,全程指导学生安全有序完成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实现闭环管理。请各二级团委于1月21日17:00前,将报备系统中导出的本单位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经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审核签字后报至校团委。
(四)工作总结阶段(2月23日-3月16日)
我校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原则上应于2月22日前完成。请各二级团委于3月16日前组织开展“实践归来话成长”分享交流活动,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实践登记表(见附件4),做好实践总结材料报送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证。
六、活动要求
(一)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细致做好安全教育、报备审核、学分认定等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安全有序开展实践活动。
(二)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进行学生社会实践报备审核,切实加强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做到全员教育、全员培训、全过程跟踪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三)注重活动长效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过程管理,注重利用好新媒体平台宣传展示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效和先进事迹,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返家乡”社会实践专题宣传报道,做好活动总结、研讨交流等工作,推动社会实践取得实效。
联 系 人:张国敬 王靖雯 高扬
联系方式:029-85310386
电子邮箱:tuanwei@snnu.edu.cn
附件:
1.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寻访专项事迹材料报送要求
2.团中央《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3.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管理服务平台使用说明
4.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实践登记表
5.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备系统”操作指南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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