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加关注:
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研究生支教团

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简介

发布日期:2019-07-31

       梁叶,女,汉族,共青团员,山西永济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队长。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美术学院设计学专业学习。曾于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96217部队,期间获“任务嘉奖”、“优秀义务兵”各一次;本科期间曾获校“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优秀毕业生”等荣誉,服务于陕西省榆林市佳县王家砭镇程家沟希望小学。

       支教宣言:互教互学,共同成长。

       黄磊, 男, 汉族, 共青团员, 陕西渭南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副队长。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心理学院航空航天心理学专业学习。本科期间曾担任班级团支书, 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三等奖”, 获陕西师范大学军训“优秀标兵”荣誉。主持或参加大学生勤助科研项目一项、大学生创新科研项目一项。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六级、普通话等级考试。 参与第十九届全国心理学学术会议、第四届精神遗传学峰会、第二届全国工程心理学学术年会会议、2018年中芬联合学习创新研究院“未来学习创新人才”论坛、陕西高校首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等志愿服务工作。服务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元阳高级中学。

       支教宣言:尽全力,去做每一件事!

       赵熙,女,汉族,共青团员,陕西榆林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陕西佳县分队队长,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学习。本科期间任院办、院学工组学生助理,并获得校级优秀奖学金、校优秀学生。通过四、六级考试、计算机二级、普通话等级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等,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多次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服务于陕西省榆林市佳县王家砭镇程家沟希望小学。

       支教宣言:铸奉献之魂,修平等之德。

       汪翠,女,汉族,共青团员,四川南充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重庆永川分队队长。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习。本科期间曾任院学生会副主席、旅游学社副社长、班级班长。曾获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新策划大赛“优秀作品奖”、“三等优秀奖学金”、“优秀志愿者”等荣誉。曾参与我校知识援助行动,全省高校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推进会等志愿服务工作。服务于重庆市永川区永十二中。

       支教宣言:青春无问西东,岁月自成芳华。

       彭天福,男,汉族,中共党员,陕西西安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陕西山阳分队队长。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学科教学(地理)专业学习。本科期间曾任学院第二党支部副书记、班长、学院篮球队队长。一次性通过英语四级、六级、教师资格证(高中地理)考试,曾两次获得陕西师范大学专业优秀奖学金,获“军训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服务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第三中学。

       支教宣言:站得直,喊得响,俯下身子办实事。

       蔡芙洋,女,羌族,中共党员,四川绵阳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甘肃张家川分队队长,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科教学(数学)专业学习。本科期间曾任团支书、“爱源”支教协会支教团部长,获“优秀志愿者”等荣誉,服务于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支教宣言:育于心,教于行。

       魏樊樊,女,汉族,中共党员,陕西榆林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云南红河分队队长,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人口学专业学习。本科期间曾任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陕西历史博物馆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副会长,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志愿之星”、“优秀志愿者”等荣誉,服务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元阳高级中学。
       支教宣言:倾己之力,付诸己心,初心不改,不负韶华。

       高进,男,汉族,共青团员,陕西渭南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重庆永川分队副队长。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化学化工学院课程与教学论(化学)专业学习。本科期间获“军训标兵”、“陕西慈善协会优秀志愿者”等称号,参与大学生创新课题国家级重点项目一项,小组相关成果发表于期刊Langmuir。服务于重庆市永川区来苏中学。

       支教宣言:每一次平凡的生长都通往春天。

       郝高洋,男,汉族,中共预备党员,山西太原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甘肃张家川分队副队长。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新闻与传播学院学习新闻与传播学。本科期间曾任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干部,多次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服务于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支教宣言:永远抱有热忱,永远不忘初心!

       李伟,男,汉族,中共党员,河北秦皇岛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云南红河分队副队长。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学习。本科期间担任班级团支书,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一等优秀奖学金四次;获“国家田径一级裁判员”、“优秀学生”、“优秀裁判员”、“优秀志愿者”、“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多次参加大型马拉松赛事裁判员和志愿者工作,并连续三年代表学校参加陕西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跳远第一名、100米第二名等好名次。

       支教宣言:无求回报,只愿倾尽我心。

       周月,男,汉族,中共党员,陕西榆林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陕西佳县分队成员。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生命科学学院生物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学习。本科期间参与课堂创新大赛、梦回长安百万校友回归、五四晚会等大型志愿服务活动,获“优秀志愿者”、“优秀运动员”等称号。服务于陕西省榆林市佳县王家砭镇程家沟希望小学。

       支教宣言:用一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生难忘的事。

       丁万本,女,汉族,中共党员,甘肃天水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重庆永川分队成员。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陕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习。本科期间曾担任班级学习委员、辅导员助理、“爱源支教协会”宣传部部长等。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全国教育成果展一等奖和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得专业奖学金。服务于重庆市永川十二中。

       支教宣言: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池甜甜,女,汉族,共青团员,陕西咸阳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重庆永川分队成员。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研究学习古籍整理。在校期间,曾获专业一等奖学金一次,专业三等奖学金两次,多次获得陕西师范大学“优秀志愿者”称号。服务于重庆市永川区来苏中学。

       支教宣言:步履不停。

       金淑娟,女,汉族,中共党员,甘肃定西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陕西山阳分队队员。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国际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学习。本科期间曾任国际商学院学工组助理、2015级经济学一班班长。曾获专业三等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校“第三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博览会”优秀奖、校“第十一届大学生争鸣论坛”精品活动“优秀论文二等奖”等奖项,且获得“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多次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服务于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第三中学。

       支教宣言:我要走的路,没人能改变!希望你也是!

       林芮莹,女,汉族,共青团员,河南信阳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甘肃张家川分队成员,陕西省舞蹈家协会会员。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陕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学习。大二期间代表陕西师范大学赴韩国交换学习一年。多次荣获校“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曾获陕西省大学生啦啦操锦标赛第二名、“点上舞集”杯舞蹈大赛优秀奖、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优秀志愿者”等荣誉。本科期间参加2016年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西安分会场录制,央视“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艺术节的录制,2019年央视《放歌新时代》元旦特别节目录制,以及参加陕西省清明节黄陵祭祖活动,陕西省春节联欢晚会录制,陕西师范大学世界反法西斯抗战胜利70周年文艺晚会等校内外文艺演出活动。服务于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支教宣言:铭恩于心,传善而行。

       孟晨,女,汉族,共青团员,河南郑州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甘肃张家川分队成员。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新闻与传播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专业学习。本科期间曾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参与“2017年勤助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并撰写论文《西安地铁承载城市品牌可视化传播的创新路径研究》发表于《试听》杂志7月刊;广告作品《多一些陪伴》在第二届新西部全国大学生影像节中获公益宣传片优秀奖。服务于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支教宣言:捧万缕阳光,踏三尺讲台,照无悔青春。

       郭思霏,女,汉族,中共党员,河南安阳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云南红河分队成员。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英语(学科教学)专业学习。本科期间担任支部团支书、院学生会外联部部长。一次性通过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考取教师资格证(高中英语)、计算机二级证书、普通话证书。曾获校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多次获得校级、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获得校级、院级“优秀志愿者”。服务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第一中学。

       支教宣言: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修养到无愧为人师的地步。

       谭旭岚,女,汉族,共青团员,广西南宁人,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云南红河分队成员。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心理学院学习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本科期间曾任班级科研委员、大学生争鸣论坛宣传部部长、心理学院学生会实践部部长。一次性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二级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考取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曾获陕西师范大学专业优秀奖学金,曾获“优秀团员”、“优秀部长”、“十佳素质拓展才俊”等荣誉称号。曾参与或主持三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曾多次获得“优秀志愿者”称号。服务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第一中学。

       支教宣言:不忘初心,保持热情,保持前行。



主办单位: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四层

联系电话:029-85310386
传真:029-81530861
E-mail:tuanwei@snnu.edu.cn

技术支持:【西安易达】     陕ICP备110016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