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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团组织关于团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要求,校团委决定依托“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1月底前完成。

二、对象

20236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支部(含新型团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三、定级标准

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3年版,附件1),结合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1.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2.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3.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4.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5.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四、工作步骤

1.团支部开展对标自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并将自评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2.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复核认定并报送校团委。各二级团委(团总支)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好人主义”,扎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开展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二级团委(团总支)“对标定级”复核率将作为评价各院(部)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同时各二级团委(团总支)需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两周内将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

3.校团委抽查评估。校团委以推动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为契机,根据工作标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重点关注五星级团支部发挥作用、示范引领情况,注重剖析三星级以下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原因。“对标定级”评选结果不予认可的,向二级团委(团总支)反馈情况并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对标定级”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有力抓手和重要评价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系统谋划工作思路和内容体系,更要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

2.各团支部要认真梳理支部工作,一一对照细则,如实、客观开展自评,要学习掌握智慧团建操作方法,及时、准确进行录入,并保存好过程性材料以备复查和抽查。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同步记录,线上线下不能相互替代。

3.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等),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团委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

4.校团委抽查评估将覆盖各个学院(部),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一票否决”情况但学院(部)未复核准确的,情况严重者将进行通报,所涉及的团支部及支部成员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三星级团支部的,校团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附件2:“对标定级”复核结果汇总表

 

人:王蓓蓓 朱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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