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引导广大学子培养创新创业思维、发掘创新创业潜能、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校团委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三秦学子“创新创业之星”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新赋能 挑战赢未来
二、选树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评选组别分为“创新之星”组与“创业之星”组,申报人(团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应组别申报,每人(团队)限申报一个组别。
三、参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学素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创新创业意识强,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或创业成就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对行业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积极响应创新创业号召,具有自强不息、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
3.创新创业成效突出,典型事迹对高校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4.参与创新之星组评选必须满足前三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1)参加省级以上组织的“挑战杯”“创青春”等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得一等(金)奖(含)以上;
(2)有科研创新成果并被相关企业采纳转化,获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本科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学术期刊或顶级国际会议发表过研究文章。
5.参与创业之星组评选必须满足前三条,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团队)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能力,所带领的创业团队包含技术开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的人才。
(2)申报人(团队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所创办的企业注册2年以上,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行业竞争力。
(3)申报人(团队)所创办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已有产品投放市场且有较强的竞争力和较大的市场份额,企业具有良好的预期成长性。
(4)申报人(团队)所创办的企业对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贡献。
四、报名安排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团队),须如实填写“三秦学子创新之星”“三秦学子创业之星”申请表(见附件1、2),并撰写3000字内的申报材料并附创新创业类所获奖项证书复印件;创业之星组还需提交经营主体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2.所有申报人(团队)须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由二级团委(团总支)审核通过后盖章并进行统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报送)至校团委,每个学院(部)每个组别限报1-2名申报人或团队。
3.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12月4日(星期一)上午12:00,逾期视为放弃。
五、活动要求
请二级团委(团总支)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结合本次活动注重挖掘具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和人才,为“挑战杯”赛事做好项目积累和人才储备,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氛围营造和项目质量提升。
联系人:王蓓蓓 方桂阳
联系电话:029-85310386
电子邮箱:sdtw@snnu.edu.cn
报送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14室
附件:
1.“三秦学子创新之星”申请表
2.“三秦学子创业之星”申请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