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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进一步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青年学生走进社会基层、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提高社会化能力,扎实推进高校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进一步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志愿服务青力量 三秦学子社区行

二、工作目标

以团支部为主体,组织参与社区实践计划;引领团员青年在校期间参加日常报到类工作项目,寒暑假期参加集中报到类工作项目。

三、参与对象

团学骨干、“青马工程”学员带头,以团支部为主体,带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

四、参与方式

为突出工作实效,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应有计划、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社区实践。鼓励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与社区以“一对一”、团支部与社区以“多对一”的方式建立结对关系,策划开展常态化服务项目,打造特色品牌项目。

1.在校期间:按照就近就便、属地联系的原则,以学校所在地报到为主。各二级团委(团总支)统筹团支部与驻地社区有序结对,开展社区实践活动。

2.寒暑假期:以“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居住地报到为主。实现结对、报到常态化和长效化,扩大参与面、覆盖面。

3.项目化实施。以项目组为单位常态化开展工作,力争在服务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济困助学、就业创业、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科技推广、卫生医疗、政策宣传等方面形成一批辨识度高、特色鲜明的实践服务团队和服务项目。

五、进度安排

1.组织结对(1016日前)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积极联系地理位置靠近或服务需求对口的社区进行结对,并将相关结对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材料(word版加盖章扫描版)于1016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指定邮箱。

要求参与团支部数量不少于本单位团支部的25%

2.常态化开展服务(202310-20249月)

积极配合结对社区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各类主题活动。

参与社区治理,为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智慧社区、困难救助等问题出计献策、贡献力量。普及法治知识,围绕国家法律规范、反诈防骗、反邪教等内容,向社区群众开展宣讲教育。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心理健康,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幸福家园”项目社区等为阵地依托,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开展文化宣传,围绕党的创新理论、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多形式载体开展公益文化宣传。促进基层团建,协助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工作。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在常态化开展服务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相关经验,推动成果转化,将工作中产生的特色案例,形成的经验做法整理后以“XX学院+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案例(经验)标题”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每月一次)。校团委将结合稿件内容,择优在校级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并报上级团组织,并优先推荐参与省级赛事。

3.定期考核认证评价(每月不少于一次)

校团委将结合大学生社区实践认证记录材料,其中应包含社区实践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双向(学校、社区)评价情况等内容。将大学生参加社区实践计划情况作为评选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参评各项团内荣誉、推优入党和骨干选育的重要参考,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兼任基层团组织职务等团内激励内容记入“智慧团建”系统。

六、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保障。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将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作为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实践体验的重要载体之一,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实施方案,多渠道整合社会化工作资源,促进服务项目长期、稳定、创新开展。

2.加强宣传引导。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及时挖掘典型经验和特色项目,通过各类团属新媒体阵地,对实践过程中的创新做法进行有效宣传,不断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形成“团组织支持、大学生主动、社区群众欢迎”的良好实践氛围。

3.严守安全底线。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确保师生在安全有序的条件下开展社区实践,为报到学生购买人身保险。要加强过程管理,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实践活动,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根据实践地天气变化和地质条件等,灵活规划报到时间、地点和方式,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处置。

联 系 人:朱宏伟 高扬

联系电话:81530861

箱:xtw@snnu.edu.cn


附件:xx学院(部)2023年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登记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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