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安排,为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扩大社会实践参与面、覆盖面,现开展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优和结项报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23年10月-11月
二、参与范围
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的校内各单位、以立项形式参与中省及我校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和个人(含自主实践)
三、评优项目
1.社会实践优秀组织(示范)单位
2.社会实践优秀(标兵)团队
3.社会实践优秀带队教师
4.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5.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6.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论文)
四、评选程序
1.推报阶段(即日起-10月20日)
各单位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社会实践评选资料及报送细则(见附件1),开展内部遴选,择优推报。
2.评选阶段(10月21日-27日)
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各单位申报材料开展集中评议,确定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于“启夏青年网”进行校内公示。
3.报账阶段(11月1日-15日)
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结项报账工作安排(见附件7)进行结项报账。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对本单位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组织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重点从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活动内容及活动成效、创新做法等方面形成工作总结,要求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事迹真实、文字精炼。
2.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统筹兼顾学院骨干团队和学生自组团队的推优工作,鼓励自组团队的学生积极申报相关奖项,在本单位的推报人选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自组团队(个人)。要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青年学生宣传,激励更多青年学生在躬身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3.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单位2023年社会实践总结评优材料”命名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2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联 系 人:朱宏伟 高 扬
联系电话:81530861
电子信箱:xtw@snnu.edu.cn
附件:1.社会实践评选资料及报送细则
2.社会实践优秀组织(示范)单位申报表
3.社会实践优秀(标兵)团队申报表
4.社会实践“优秀带队教师”申报表
5.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6.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7.社会实践结项报账工作安排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