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大中小学“唱响新时代”合唱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和我校《关于举办2023年“唱响新时代”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相关安排,定于近期举行合唱比赛复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赛时间
(一)长安校区:4月13日 18:30
(二)雁塔校区:4月14日 18:30
二、复赛地点
(一)长安校区:终南音乐厅
(二)雁塔校区:积学堂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校团委主办,音乐学院团委承办。
四、比赛内容
1.本次比赛活动形式为大合唱,各培养单位需组建一支队伍参加比赛,每支队伍50-80人(合唱团人数不得超过80人),同时指定一名负责教师作为领队。
2.每支参赛队伍需演唱一支指定曲目(附件1)和一支自选曲目,两首曲目的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参赛队伍需有专人指挥,现场演唱,不得录唱。
4.演唱形式为合唱,比赛鼓励创新多样,可采用大合唱或小合唱配领唱、朗诵、伴舞、情景再现等表现形式。
五、复赛安排
1.各单位请于4月8日下午5点前,将最终确定的比赛曲目及演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有背景视频或PPT请一并发送。
2.复赛分长安、雁塔两个校区进行,教育学部、心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汉学院、民族教育学院在雁塔校区进行复赛,其余学院在长安校区进行复赛。雁塔校区拟选拔3支队伍、长安校区拟选拔11支队伍进入最终决赛。
3.各学院(部)领队需于4月7日中午12点前加入合唱比赛微信工作群,相关抽签信息、彩排通知及其他工作安排将在群内进行详细通知。
4.复赛须着演出服装,服饰及妆面由各学院(学部)团委(团总支)审核、党委(党总支)把关,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比赛,展现我校学子的青春形象。
联 系 人:吴小龙 王靖雯
联系电话:029-85310386
联系邮箱:tuanwei@snnu.edu.cn
附件1:“唱响新时代”合唱比赛推荐曲目
附件2:“唱响新时代”合唱比赛曲目及演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3:“唱响新时代”合唱比赛比赛场地安排
附件4:“唱响新时代”合唱比赛评分细则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