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总支):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要求和工作安排,2023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已圆满结束。现就项目结项及报账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
(一)学院(部)材料初审及报送阶段(即日起至3月14日)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对本单位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团队项目立项书、个人实践登记表、实践成果和校友寻访专项材料(相关要求详见启夏青年网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通知)进行收集、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团队和个人实践材料连同学院(部)社会实践工作总结以学院(部)为单位于3月14日下午17:00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实践部办公室(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四层东403室),以上材料及校友寻访专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校级评审及公示阶段(3月14日至17日)
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部)提交的实践材料,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可结项实践项目及经费支持等级并进行公示。
二、报账工作
各学院(部)按照可结项项目及经费支持等级公示结果为标准进行报账工作。
(一)报账时间
2023年3月18日至31日,超出规定时间不再进行受理。
(二)报账流程
1.准备材料:项目协议书;社会实践经费预算、决算表;发票原始票据;支付小票或电子支付截图(需打印纸质版);
2.材料审核:结项团队可于3月31日17:30前携相关资料至新勇东403办公室进行票据初审,符合条件的开具报销单。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团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寒假社会实践结项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实践团队及时规范结项。同时要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宣传师大青年风采,推动社会实践成果转化。
2.各社会实践团队要在指导教师的具体指导下,根据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形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成果。
3.实践团队获得国家级奖励或成功转化为“挑战杯”“互联网+”等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并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
联 系 人:朱宏伟
联系电话:81530861
电子邮箱:tuanwei@snnu.edu.cn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