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总支):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共青团干部队伍,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职数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2名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原则上为在读全日制硕士或者博士研究生。
3.熟悉并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共青团和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4.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能严格遵守岗位要求和安排,愿意为共青团工作贡献智慧与力量。
三、工作安排
1.公开报名。自即日起,各单位做好宣传和选拔,学生自愿报名,各单位经内部酝酿进行提名,于10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加盖签章的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申报表(见附表)交至校团委办公室(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四层东413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邮件主题:XX学院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申报表)到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选拔工作组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候选人资格审核通过后,由选拔工作组统一组织符合选拔条件的候选人参加面试。
4.组织考察。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5.结果公示。工作组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6.任用。选拔工作组形成考察意见,确定拟任人选,报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及公示后,履行相关组织任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考核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一年,申请续聘的需重新参与应聘。任职期间为学生身份,不涉及行政级别。校团委将对聘任的学生兼职副书记实行中期及聘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相关任职和考核材料记入学生档案。学生兼职副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附件: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申报表
联系人:高 扬
电 话:81530861
邮 箱:sdtw@snnu.edu.cn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