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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学生会组织: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中,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响应号召,挺身而出,化身“大白”和“小红”,参与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用热情和奉献筑起一道校园疫情防控的坚强防线,彰显了师大青年的责任担当。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工作,鼓励更多青年学生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中感受伟大抗疫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通过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校团委、各学院(部)、学生会组织招募的参与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核酸检测及食堂秩序维护、返乡送站、线上知识援助、宿舍园区服务等)的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按照实际参与服务情况进行认定。

已在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中统一认定志愿服务时长的学生志愿者无需重复认定。

学生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地方和社区等疫情防控工作的,根据相关单位证明材料,按照实际参与情况认定志愿服务时长。

二、认定方式

(一)由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统一招募的核酸检测及食堂秩序维护、返乡送站、线上知识援助等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由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统计汇总、核对,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统一认定。

(二)由党委学工部、各学院(部)招募的宿舍园区服务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由楼宇、各园区负责人组织统计汇总,经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审核后提交至校团委,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进行认定。

(三)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研究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由招募单位统计汇总,经党委研工部审核后提交至校团委,统一开具志愿服务证明。

三、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学生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认定工作,安排专人认真细致做好相关信息统计、汇总和审核工作,保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确保认定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鉴于本次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学生志愿者人数较多,原则上不再通过个人申报,由志愿者招募主体统计志愿服务信息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时长认定汇总表》(因系统导入需要,仅填写表格数据,不可对项目等其他内容进行调整,如有特殊情况可另附说明材料),经各相关单位审核签章后,于422日前统一提交至校团委,逾期未提交的原则上不再统一认定,电子材料发送至tuanwei@snnu.edu.cn。

联 系 人:朱宏伟  王靖雯

联系电话:81530861 8531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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