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陕西师范大学章程》有关规定和《关于召开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11日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生代表大会”)将在长安校区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大会日程安排详见《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日程安排》(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召开我校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及时查阅并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二、代表组织
参会代表乘车安排详见《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乘车安排》(附件2),请各相关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学生、研究生代表按时参会,并组织学生、研究生代表有序乘车参会和返程。
三、代表培训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须知》(附件3)对参会代表进行会前培训。
四、代表团团长会议
定于12月10日(周五)20:30召开代表团团长会议。本科生代表团会议地点:新勇二层东201室;研究生代表团会议地点:新勇二层东203室。请各相关单位通知本单位学生、研究生代表所在代表团团长按时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
五、分团讨论会议
定于12月11日(周六)10:00召开分团讨论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团长按照《代表团分组情况一览表》(附件4)做好会务协调(会场、桌椅、PPT、拍照等)和会议组织;各代表团召集人为相关学院团委(总支)书记,第一召集人为牵头责任人。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五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日程安排
附件2: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五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乘车安排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五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会议须知
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第十五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团分组情况一览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