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总支)、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和传承“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持续夯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推进我校共青团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共青团育人优势,创新加强思想引领,校团委决定开展最佳主题团日评选及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激扬活力青春 献礼建党百年
二、参与对象
各学院(部)团支部(含本科、研究生团支部)
各新型团支部(依托指导单位参赛)
三、活动内容
1.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主题
2.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主题
3.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代表的回信精神为主题
4.围绕学习贯彻团十八届五中全会工作部署,学习、遵守、贯彻新团章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为主题
5.围绕弘扬和践行“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为主题
各团支部可结合社会发展,讨论伟大建党精神的时代内涵和青年团员如何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青年团员的担当与责任;可结合学校文化底蕴和支部特点,谈如何践行“西部红烛、两代师表”精神;也可结合寒假、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深化活动成效,以小见大,触摸社会发展的脉搏等。
在活动设计中,鼓励各团支部依托专业特色、创新活动形式,以青年学生感兴趣的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在青年学生思想引领中的积极作用,以团日活动促基层组织活力提升。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动员(2021年11月8日-11月12日)
校团委对往年获“十佳团日活动”的团支部进行宣传展示。各学院(部)广泛动员各团支部积极参赛,以赛促学,以学促做,以做践学。指导各团支部精心设计活动主题和活动方案,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对已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要凝练经验,深化成效。
(二)院级初赛(2021年11月12日—11月24日)
各学院(部)团委(总支)组织院级初赛,并于11月24日17:00前将晋级校级复赛名单(附件1)及参赛材料(附件2)以“单位+主题团日评比展示材料”为主题报送至指定邮箱,报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参评支部总数的10%(不足1的按进位计算)。
(三)校级复赛(2021年11月24日—11月26日)
校团委组织专家对晋级复赛的团支部进行材料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评选出11个主题团日活动进入决赛(含新型团支部)。
(四)校级决赛(2021年11月底—12月上旬)
1.校团委将组织入围的各支部进行8-10分钟的全校公开展示答辩,答辩内容和形式由各团支部自行设计,主答辩人一般由团支部书记担任。
2.决赛将评选出“最佳团日活动”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同时还将评选出“最佳团日活动策划”奖1个、“现场最佳表现”奖1个、“最具人气团支部”3个,并根据各单位组织、推报及获奖情况评选出若干优秀组织奖,予以全校表彰奖励。
3.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成果展示
决赛结束后将获奖团支部的相关材料在校团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进行宣传展示,供其他团支部学习借鉴。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部署。各学院(部)团委(总支)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对标党委的要求为目标,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为抓手,高度重视主题团日评比活动,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基层团支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提高团支部的组织力、引领力和凝聚力。
(二)突出主题、勇于创新。各学院(部)团委(总支)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参赛主题团日活动要紧密围绕主题,结合时代背景、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规律,突出政治性、思想性和创新性,贴近工作实际,反映青年风貌,展现青春活力。
(三)深化内涵,注重实效。各学院(部)团委(总支)要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鼓励团支部节俭化、无纸化开展活动宣传。同时,将主题团日活动评比展示与“三会两制一课”开展相结合,与共青团研究课题相结合,与寒暑假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在办赛、参赛的过程中发现问题,破解难题,不断深化活动成效,进行成果转化,扩大团组织在青年学生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联系人:方桂阳
联系电话:85310386
电子邮箱:sdtw@snnu.edu.cn
报送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2室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最佳主题团日评选展示晋级复赛团支部统计表
2.陕西师范大学最佳主题团日评选展示复赛材料报送要求
3.陕西师范大学最佳主题团日评选展示校级复赛评分表
4.陕西师范大学最佳主题团日评选展示校级决赛评分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