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有关要求,引导大学生为就业做好积极准备,帮助大学生积累社会实践经验,按照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开展全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遴选我校学生参加全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整合党政机关、企业资源,为大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帮助大学生在实践中树立正确就业观,把准自身职业发展定位,储备工作经验,助力大学生在实践中增长知识、锤炼品格、练就本领,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
二、活动时间
2021年7月—8月(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三、活动内容
切实加强实践育人,深度结合我省吸引人才、产业发展等方针,通过组织大学生到相关单位实习,引导大学生开阔视野、经受锻炼,拓宽大学生社会实践渠道,帮助大学生找准自身定位,树立正确就业观、择业观,为就业打好基础。
四、申报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具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身体健康;
3.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
4.综合素质较高,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
五、活动要求
1.各学院(部)要做好实习学生的动员、选拔工作。须指派专人负责实习学生的招募、推报和日常联系,并为最终入选的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选拔政治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学生参与活动。
2.各实习单位要高度重视,须指派专人作为指导老师,要做好保障,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学生实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实习结束后要对实习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能力等作出综合考评。
3.实习学生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请于6月30日(周三)17: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发送至学校团委邮箱,纸质版请同时报送至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4层东414室。
联 系 人:高 扬
联系电话:85310511
报送邮箱:sdtw@snnu.edu.cn
附 件:1.实习单位岗位信息汇总表
2.实习学生申请表
3.实习学生汇总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