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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总支):

2021届学生毕业在即,根据《团章》规定以及我校工作要求,现将2021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团员毕业生(本、硕)均应办理本人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规定将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后,及时转入工作单位或本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上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接收地团组织的管理。

二、团员毕业生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时,须持本人团员证办理。各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严格填写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专页的相关内容、注册并加盖学院团委印章,不用至校团委办理;各学院团总支收齐本单位毕业生团员证,在“组织关系转接”专页填写好相关内容,以学院为单位在621日至623日到校团委统一办理并加盖印章。校团委不对学生个人进行办理。

三、注明转出原因和缴纳团费截止日期,转出时间统一填写2021630日”

四、团员证和团员档案不齐全的,不予转出组织关系。

五、我校2021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采用“智慧团建”信息系统接转和纸质版介绍信接转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填写工作详见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填写模板》,要求必须逐项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检查无误后,各学院收齐本单位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以学院为单位在621日前到校团委统一办理并加盖印章。同时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按照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要求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

六、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推进“学社衔接”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学院团委(总支)应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2021届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及转接工作,标记团支部团员毕业时间,确认并完成关于“延迟毕业团员/教师”标记及撤销,并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工作。在以上工作中,如有出现标记错误等问题,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各学院团委(总支)要及时摸清底数,填写相关附件。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团委(总支)要明确职责和分工,协同联动,抓好落实。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摸清底数,做到准确无误,做好相关数据与“智慧团建”录入数据比对工作,安排专人填写汇总附件52021届毕业生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6《各学院毕业班、毕业生团支部、毕业学生、毕业学生团员数量统计表》,纸质版于623前交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根据团中央“智慧团建”专项工作通知要求,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学院团委(总支)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安排专人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开展工作。831日前,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请各学院团委(总支)要严格按照学社衔接工作要求,校团委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分阶段通报、督查此专项工作。

3、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团章》规定,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其团组织关系的去向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4、各学院团委(总支)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校团委取得联系。

 

联 系 人:高 扬

联系电话:85310511

电子邮箱:sdtw@snnu.edu.cn

上报材料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14


  附件1202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

  附件22021“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

      附件3:陕西师范大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附件4:陕西师范大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填写模板

      附件52021届毕业生团员信息登记表

      附件6:各学院毕业班、毕业生团支部、毕业学生、毕业学生团员数量统计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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