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决定开展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和陕西省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陕团联发〔2020〕2号)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说明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近年来,我校多个集体或个人获此殊荣,我校刘炜曾获第12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我校校友范超、鱼洋曾获第13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我校研究生支教团曾获第16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我校马列理论读书社曾获第17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我校教师张帆曾获第18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
二、推荐条件
(一)个人奖项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80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本领过硬、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 或在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2017年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重大评选活动中赢得荣誉。
(二)集体奖申报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成员以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14至35周岁(1985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青年占集体总人数比例不低于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2017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助力脱贫攻坚、重点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业绩。
三、推荐指标
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候选个人和1支候选集体。
四、工作安排
1.2020年2月9日-2月17日组织申报:申报方式包括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各学院团委(总支)面向本单位全体青年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申报。申报和推荐的个人(或集体)材料由各学院团委(总支)收集、汇总、审核,于2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校团委;
2.2020年2月18日-2月21日学校评审:校团委将按照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校内公示;
3.2020年2月22日整理汇总材料,推荐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要扩大视野、广辟渠道、优中选优,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特别要重点推荐脱贫攻坚领域的集体和个人,尤其是在今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抗疫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科研工作者、青年工作者、青年志愿者等,既注重从一线教师、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青年等传统领域青年群体中择优推荐,也注重从社会组织骨干、新媒体从业青年等新兴青年群体个人、集体中择优推荐。
2.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主动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各推荐单位要指导推荐个人或集体认真填写《申报表》(个人填附件1、集体填附件2),如实整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格式见附件3)。
4.所有材料采用电子版方式上报申报材料,申报表中党团组织意见签署负责人电子签名并生成pdf格式,事迹材料和简介为word格式,推荐对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件照、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的获奖证明等为jpg格式。
5.为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请各单位在做好人选推荐的基础上同步提供相关宣传材料,包括:微梦想,即一句话或一段话概括被推荐人(集体)的青春梦想(50字以内);微故事,即一段能够反映其事迹的追梦故事(500字以内);微图片,即一张工作或生活照;微视频,即一段被推荐人(集体)的2分钟高清视频(以第三方角度拍摄)。
6.请各推荐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将推荐所需的资料,统一报校团委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85310511
电子邮箱:sdtw@snnu.edu.cn
附件1: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
附件2:第19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3:事迹简介例文.doc
附件4: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x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