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附属中学团委:
为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关于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要求,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陕师团〔2019〕11号)通知要求,9月至 12月在全团集中开展基层团支部整理整顿工作。为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实现团支部整顿工作的可描述、可度量、可考核,切实加强和推进我校“智慧团建”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掌握有关操作。“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已开发完毕并上线,请各学院团委(总支)、附属中学团委以及各团支部认真学习《“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并安排专人按照通知要求、操作手册及时依托系统开展整理整顿工作。
2.对标抓好落实。11月24日前,各团支部完成自检并及时提交学院团委(总支)审核。11月28日前,各学院团委(总支)、附属中学团委对照整理整顿标准完成对各团支部自查结果的核查,并按不少于20%比例确定后进团支部,要求其进行整改。12月2日前,要求重点整顿支部完成整改,并再次完成自检并提交校团委审核;未完成的,将列入第二年继续整顿对象。
3.做好督导核查。校团委将按照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对各学院团委(总支)、附属中学团委整顿任务进行抽查、核对、验收。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计入本年度综合评价体系中,并作为各单位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我校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列入上级团组织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中。
附件:“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整理整顿功能操作说明.pdf
联 系 人:高 扬 马世娜
办公电话:85310511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陕西师范大学青年团校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