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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公示2019年基层团建研究项目立项评审结果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基层团建研究项目的运行,确保项目研究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学校于2019年5月-6月对各学院团委(总支)申报的基层团建研究项目进行了集中评审,现对立项结果予以公示,并将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果公示

       1.公示时间

       2019年7月11日-12日

       2.退项程序

       如拟立项单位在资助经费范围内不能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请拟立项项目主持人于7月12日17:00前向校团委提出退项申请,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2室)。

       3.基层团建研究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2室),联系电话:029-85310511,联系人:高扬。

       二、后续工作安排

       1.通过立项答辩的项目要及时启动和展开项目研究工作,并严格按照预期成果形式和层次要求,明确研究目标,把握研究阶段。

       2.项目启动后,各学院团委(总支)书记要督导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计划任务开展研究,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学校将于2019年12月中旬进行项目研究中期检查。

       三、几点说明

       1.关于项目成果认定

       基层团建研究项目设立的初衷在于培养学生团干部注重应用、突出实践,为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为开展班团工作提出新思路、建立新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团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新形势下学校共青团改革攻坚、从严治团提供理论支撑、思想支撑和工作支撑。项目研究原则上要求必须达到预期成果,教师组项目负责人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一篇论文(公开期刊及以上),学生组负责人需完成一份调研报告、撰写一份成果验收报告,鼓励学生组以发表论文形式作为项目成果。

       2.关于项目经费支持

       项目结项检查时,学校根据项目完成质量和项目成果形式匹配相应经费支持金额。教师组每个项目资助3000元(含公开级别期刊发表论文所需的版面费),对于重要、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版面费不足的项目,可以给予适当经费追加;学生组每个项目资助500元,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公开期刊及以上),版面费则另外追加。希望项目小组能把经费真正用于项目的深入研究。

       3.关于恪守科研诚信

       项目小组在进行项目研究时,需秉承科学研究实事求是、严谨务实的态度,严禁抄袭剽窃、数据作假等行为,禁止代开或者购买发票等套用科研经费的不端现象,如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现类似现象,校团委将终止项目研究,同时对项目小组成员予以相应的处分。请拟立项团队负责人(教师组限1名教师负责人、学生组限1名学生负责人)在7月12日前及时加入QQ群,加群时备注学院+教师组/学生组+项目简称。


附件1:2019年基层团建研究项目拟立项名单(教师组).xlsx

附件2:2019年基层团建研究项目拟立项名单(学生组).xlsx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主办单位: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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