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
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推动“全团大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学社衔接”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当前推进各学院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录入新发展团员信息
按照“谁发展,谁录入”的原则,各学院团委(总支)需将2017年以来(含2017年、2018年、2019年)新发展团员全部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一)各学院团委(总支)要系统梳理2017年、2018年、2019年新发展团员情况,将新发展团员基本信息100%录入全团“智慧团建”系统。2019年新发展团员必须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录入系统。
(二)如果2017年以来新发展团员因升学、就业等原因发生流动,则应在系统按毕业年份建立往届毕业生临时团支部,并标记毕业年份。
(三)各学院团委(总支)要整理、汇总2017年以来新发展团员信息,并填写新发展团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逐一对照发展团员编号号段,核查编号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发展编号要进行登记、说明、上报,确保“号号有下落,人人进系统”。
二、全面摸清学生团员底数
各学院团委(总支)要核实学生团员数量,汇总形成学生团员数量信息表(附件2),确保找到全部学生团员,并将学生团员基本信息100%录入全国“智慧团建”系统,消除组织空白点,不出现成建制漏统、漏录现象。
三、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推进做好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根据团中央《关于在“智慧团建”上完成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附件3)的通知要求,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各级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收到转接申请后,应根据毕业学生团员的实际去向,按照转接规范及时进行审核。各级团组织负责人要熟练掌握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规范流程,熟练掌握“智慧团建”系统相关操作规范,紧紧围绕“学社衔接”各项考核指标开展工作。7月31日前,要实现100%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请各学院团委(总支)要严格按照附件3要求,校团委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分阶段督查此专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6月底毕业的学生团员即将集中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责任,督促学校团组织及时完成有关工作。毕业生团员组织接转工作要求详见启夏青年网通知公告栏《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二)各学院团委(总支)要明确职责和分工,协同联动,抓好落实。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摸清底数,做好相关数据与“智慧团建”录入数据比对工作,安排专人填写汇总有关表格(附件1、2),于6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纸质版交至校团委。
(三)校团委将按照从严治团要求,适时进行督导,对新发展团员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比例较低、学生团员数量漏统较多的学院进行通报。
联 系 人: 高 扬 陈思雨
联系电话: 85310511 81530861
电子邮箱: sdtw@snnu.edu.cn
报送地址: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四层东402
附件1:2017年-2019年新发展团员基本信息表.xlsx
2:各学院团员信息表.xlsx
3: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12号).pdf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