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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加强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聘校学生会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方式
       选聘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公开选聘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我校在籍并自愿加入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青年学生均可报名,报名学生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干部公开选聘报名表》,并经学院审核推荐后报至校团委,校团委将通过公开选聘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干部进行选拔聘用。
二、岗位设置

       (一)校学生会主席团岗位设置
       1.主席1人

       2.常务副主席1人(主管社团工作)
       3.副主席6人(长安校区4人、雁塔校区2人)
       4.大学生权益维护中心主任1人
       5.新闻中心主任1名
       6.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委员会主任1名

       (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岗位设置
       1.主席1人(由学生会常务副主席兼任)
       2.副主席6人(长安校区4人、雁塔校区2人)

三、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积极上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和工作实践能力;品学兼优,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切实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权益;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2.学习成绩和工作经历:刻苦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优良,其中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须在本专业前30%;竞聘者在大学期间需要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或有某方面专长的同学,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可报学校团委考核组讨论研究。
       3.学生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获各类奖项者优先考虑。
四、程序步骤
        (一)报名推荐阶段(6月6日—6月17日)通过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候选人(报名表纸质版需经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报至校团委: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2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二)竞聘考核阶段(6月18日—6月21日)通过陈述答辩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拔和考核(个人陈述3分钟,答辩2分钟)。
        (三)考察聘用阶段(6月22日—9月15日)校团委根据评委投票情况确定入围名单,最终在组织考察和实践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聘任通知。
       联 系 人:王阳阳  陶路江
       联系电话:85310510 
       电子邮箱:xtw@snnu.edu.cn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干部公开竞聘报名表.docx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6日


主办单位: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四层

联系电话:029-85310386
传真:029-8153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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