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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总支):

       2019届学生毕业在即,根据《团章》规定以及我校工作要求,现将2019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所有团员毕业生(本、硕)均应办理本人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按规定将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出后,及时转入工作单位或本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上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参加组织生活,接受接收地团组织的管理。团员毕业生应同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团员组织关系转出。

       二、团员毕业生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时,必须持本人团员证办理。各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严格填写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专页的相关内容、注册并加盖学院团委印章,不用至校团委办理;各学院团总支收齐本单位毕业生团员证,在“组织关系转接”专页填写好相关内容,以学院为单位在6月19日至21日到校团委统一办理并加盖印章。校团委不对学生个人进行办理。

       三、注明转出原因和缴纳团费截止日期,转出时间统一填写“2019年6月30日”。
       四、团员证和团员档案不齐全的,不予转出组织关系。

       五、毕业生团员如因特殊要求需开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由个人持学院团委(总支)出具的相关须知或证明,到校团委办理。未专门要求的一般不需单独开具介绍信。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逐项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六、各学院团委(总支)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安排专人负责好此项工作。此外,认真做好毕业生团员档案的清理、归档等管理工作,以及针对毕业生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

       七、做好“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毕业时间标记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 做好“学社衔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24日前各高校先完成除毕业班之外所有在校团支部团员预计毕业时间的标记工作;待各高校答辩等工作结束,明确毕业名单后,尽快完成毕业班团员标记工作。以上工作中,如有出现标记错误等问题,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毕业时间标记工作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各学院团委(总支)要及时摸清底数,填写附件2《各学院毕业班、毕业生团支部、毕业学生、毕业学生团员数量统计表》,纸质版于5月24日前交至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高 扬    陈思雨

       联系电话:85310511  81530861

       电子邮箱:sdtw@snnu.edu.cn

       上报材料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2

 

       附件1:“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毕业时间标记工作操作说明.docx

       附件2:各学院毕业班、毕业生团支部、毕业学生、毕业学生团员数量统计表.docx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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