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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感动春天”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12   浏览次数:

各院部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营造关心、支持大学生自立自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热爱生活、积极进取、拼搏奋进,党委学工部(学生处)、研究生部、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届“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和资助活动。

希望各院部充分挖掘“自强精神”丰富的时代内涵,从青年学生中深入挖掘可亲、可信、可学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个人成就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努力使学校“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成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手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研究生部      校团委

   二、承办单位

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   大学生青年传媒中心

   三、组织机构

   主  任:王  涛

   副主任:解勇国  杨祖培  刘建军  荆  峰  鲁  镇

   成  员:王  玉  王  棣  付  林  阮小飞  朱卫强

成珊娜  纪洁萍  刘洪超  祁斌业  邹尚田

杨  茜  陈  钿  李  晔  汪秦君  范玮熠

屈  桃  郑  鹏  胡  丹  赵  丽  郝高健

姚  崇  胡雯洁  高  冬  柴永昌  贾润泽

贾颍辉  曹宇巍  龚昆明  鲁  燕  蒋毓新

靳春泓  (31人,排名按姓氏笔画顺序)

   办公室(设在团委)

   主  任:鲁  镇

   副主任:祁斌业

   四、活动时间

2012年3月—2012年5月

   五、报名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各院部限报1—5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2.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困难、突破限制、超越自我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个人能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3.事迹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在校内外具有良好的反响,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六、活动安排

   1.院部寻访及推荐阶段(3月8日—3月15日)

2012年3月15日下午5时前,各院部应根据活动安排,将本院部“自强之星”候选人的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材料要以第三人称撰写)及相关媒体报道材料(电子版)上报校团委。报名表下载网站:校团委“为学”网:http://tuanwei.snnu.edu.cn

   2.报名审核及初评阶段(3月16日—3月24日)

组委会在收到各院部推荐材料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同学,组委会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初评,并向全校学生公布我校第二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名单(拟定30名)。

   3.事迹展示及投票阶段(3月25日—4月25日)

组委会将对30名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的事迹和相关资料图片上传活动网站,接受广大师生公选投票;投票阶段“师大青年报”将开辟活动专栏进行详细报道;所有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须在3月26日前通过专题网站建立并完善个人微博,全面展示自强事迹和个人风采,并与青年学生进行网络互动。

   4.综合评选及提名阶段(4月26日—5月5日)

组委会将根据“事迹典型性、投票支持率和个人参与度”,结合推选委员会意见对30名候选人进行综合评选,最终确定10名“自强之星标兵”、10名“自强之星”和10名“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并通过活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参选条件,事迹材料造假、不实、夸大,或网络公选作弊等情况,组委会经查实后将直接取消相关人员的评选资格。

   5.事迹宣讲及表彰阶段(5月6日—5月15日)

组委会将成立“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先进事迹报告团,分别在长安校区和雁塔校区举行巡回演讲,宣讲“自强之星”的先进事迹,号召全校同学深入学习他们的自强精神。5月上旬,组委会将为第二届“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颁奖。

活动后期,组委会将动员并鼓励“自强之星标兵”、“自强之星”和“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参与志愿服务、引领时代风尚,积极参与我校举办的“知识援助”行动和“义务家教”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他们“受助思源、获奖思进、传递爱心、回报社会”。

   七、活动奖励

   1.表彰10名“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获得奖杯和3000元“感动春天——自强奖学金”。

   2.表彰10名“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

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感动春天——自强奖学金”。

   3.表彰10名“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

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元“感动春天——自强奖学金”。

   4.表彰5个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工作情况,评选出2012年“感动春天”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牌。

   联 系 人:祁斌业    李超哲    龚昆明

   联系电话:85310510

   电子邮箱:xtw@snnu.edu.cn

附件:第二届“感动春天——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推荐表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研究生部



校 团 委           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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