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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10-11   浏览次数: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生社联)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加强校级学生干部队伍“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建设,强化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培养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学生干部队伍,促进学生组织的科学健康发展,经校团委研究,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决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选聘校学生会、学生社联主要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方式

选聘采用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公开选聘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我校在籍并自愿加入学生会、学生社联的青年学生均可申报,申报学生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干部公开选聘报名表》,并经院、部审核推荐后报至校团委,校团委将通过公开选聘和综合考核等方式对学生干部进行选拔聘用。

   二、岗位设置

(一)校学生会岗位设置

1.主席团助理6人(长安校区3人,雁塔校区3人)

2.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

3.宣传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4.学习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5.权益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6.文艺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7.体育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8.实践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9.心理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注:长安、雁塔两校区各部(室)均按此岗位设置

(二)校学生社联岗位设置

1.主席团助理6人(长安校区3人,雁塔校区3人)

2.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2人

3.监察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4.编辑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5.宣传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6.联络合作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注:长安、雁塔两校区各部(室)均按此岗位设置

   三、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和工作实践能力;品学兼优,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切实代表广大同学的利益;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优良,专业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优良。

   3.工作经历:校级学生干部竞聘者,原则上需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如不满足上述条件者,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或有某方面专长的同学,在院、部推荐的基础上,可报学校团委考核组讨论研究。

4.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各类奖励者优先考虑。

   四、程序步骤

   (一)报名推荐阶段(10月11日— 10月16日)10月16日以前,通过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初步人选(报名表需经院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至校团委办公室)。

   (二)竞聘考核阶段(10月16日— 10月22日)通过陈述答辩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拔和考核(个人陈述5分钟,答辩3分钟)。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通过后,发布聘任通知。


联系电话:85310386     85310510     85310511

电子邮箱:xtw@snnu.edu.cn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干部公开选聘报名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年10月11日


主办单位: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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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9-8153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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