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委(总支),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社团发展水平,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保证本学年学生社团纳新工作合理、有序开展,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发展的实际情况,经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研究决定,本学年社团纳新采取校社联统一组织、管理,各学生社团集中参与的方式,在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同时展开。希望各院部团委(总支)、学生社团给予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此次纳新活动是学生社团向全校师生展现自我的契机,要求在保证“合理、有序、规范、公平”的原则下,
由校社联统一管理协调。各学生社团可通过多种形式,如宣传板、文艺展演、音像材料等展现社团文化及
特色,促进学生社团文化展示及纳新工作更好地展开,推动我校社团文化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整体安排
(一)活动主题
展社团青春风采,贺母校七秩华诞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0月18日—19日
(三)活动地点
雁塔校区:喷泉广场 长安校区:阳光苑广场
(四)组织单位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五)参与单位
正式注册成立并考核合格的学生社团
三、具体工作
(一)本次活动经校团委批准,由校社联统一组织、管理,并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对本次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和规划工作,为各学生社团提供必需物资和相关服务。
(二)将按照上学年度社团年检的分数由高到低抽签决定社团纳新的时间和区域。上学年度“十佳”学生社团有优先选择纳新时间和场地的权利。
(三)校社联将于10月13日组织召开纳新工作部署会议,统一安排纳新的各项具体事宜,请各社团负责人出席并进行纳新时间、场地抽签。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生社团要如实宣传本社团的基本情况、社团荣誉等,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掺杂商业性质的广告,一经发现,取消纳新及社团评优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收缴会费的学生社团,须提前向校社联提出收缴会费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收缴。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手册》规定,学生社团收缴会费指导价为5元/人/年,最高不得超过30元/人/年;纳新时各学生社团需向缴纳会费的同学出具加盖本学生社团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据。
(三)本次活动将由校社联统一提供桌椅和场地,各学生社团注意做好物资管理和场地清洁维护工作。校社联监察部将对各社团纳新活动全程监督检查。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