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委(总支):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132号)精神和团省委、团市委《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6月20日—6月24日 自主报名
2016年6月27日—6月29日 组织遴选
2016年6月30日—7月4日 名单公示
2016年7月15日—8月25日 学生见习
二、遴选条件和程序
报名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
(一)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2014级、2015级在校本科生;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住宿问题;
4.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记录;
5.能够充分保证见习期间的工作时间。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
报名学生填写《2016年暑假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并向所在院部进行申报,各院部团委于6月24日前将本单位推报人员名单(附件2)交至校团委。
2.资格审查
校团委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选拔。
3.对外公示
校团委对遴选产生的见习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单位。
4. 人员分配
校团委根据学生选拔成绩及志愿先后推荐参加省政府、市政府等机关见习(具体见习名额和岗位待相关单位下发通知后另行公布)。
5.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大学生应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附件3)并完成一份20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选派单位
1.各单位组织好见习大学生报名及推荐工作;
2.做好见习纪律、交通安全、保密要求等见习前动员教育;
3.团委为本校每名见习大学生办理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见习学生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见习期间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联 系 人:戴 璐 刘 炜
联系电话 :029-85310511 029-85310386
附件:1.2016年暑假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2.2016年暑假省级机关见习大学生汇总表
3.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