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相关意见,为切实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广大新生适应大学生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广大新生在充分了解团学组织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选择适合自身的锻炼平台,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现将我校团学组织纳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涉及范围。本通知涉及的团学组织包括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级学生社团(校团委直属社团及相关部门所属学生社团);学院团委(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各班委会、团支部按照惯例正常换届。
2.时间安排。所涉及的团学组织不得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开展纳新工作,纳新时间统一安排在第二学期开学初进行(例如针对2016级新生的纳新安排在2017年3月份前后);各团学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主要干部换届工作。
3.基本原则。纳新工作要按照自愿报名、竞聘上岗、择优录取的程序,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作为重要的选拔标准;要严格控制纳新规模,加强考核管理,充分体现团学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4.相关要求。各级团学组织要将组织纳新与团学工作改革相结合,与学生干部科学培养相结合,与新生入学教育相结合,与加强学风建设相结合,与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相结合,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做好统筹、形成常态。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