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高校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54号)精神和团省委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暑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1日—6月27日 报名遴选
2017年7月15日—8月25日 学生见习
二、遴选范围、条件和程序
报名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
(一)遴选范围
本次见习大学生从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70%)和非毕业学期在读研究生(30%)中产生,参加省政府见习6人,参加西安市政府和部分区政府见习人数另行通知。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积极,政治立场坚定;
2.身体健康,道德良好,成绩优良,富有社会责任感,综合素质较高,无不良记录;
3.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住宿问题,并充分保证见习期间的工作时间。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通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
1.发布通知
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海报栏、新媒体平台等宣传大学生到政府见习工作开展情况,发布遴选通知。
2.组织报名
报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2017年暑假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登记表》(附件1),相关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指派专人于6月23日18:00前报送至校团委东402室(“青年之友”);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snnu.edu.cn),逾期不接受材料报送。
3.资格审查
校团委按照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选拔。
4.对外公示
校团委对遴选产生的见习学生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统一报送至上级部门。
5.人员分配
遴选出的见习大学生请准备证件照2张(一张1寸、一张2寸)。报名遴选工作结束后由大学生见习联合工作小组统一分配岗位。
6.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大学生应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5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见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顺利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三、工作要求
1.见习学生应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见习期间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联 系 人:刘 炜 85310386
附件:1.
《2017年暑假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2.
《2017年暑假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汇总表》
3.
《大学生见习考核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