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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团委新闻网宣传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陕西师范大学团委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网在服务团学工作、反映校园生活、增强舆论引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确保新闻宣传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权威性,校团委制定了《陕西师范大学团委新闻网宣传规范》,现予以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3月30日



陕西师范大学团委新闻网宣传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网在服务团学工作、反映校园生活、增强舆论引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据“程序规范、统一发布、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新闻宣传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规范。
一、来稿内容规范
     1.团委启夏青年网“资讯”部分“学院风采”“多彩社团”版块接受各学院来稿,新闻必须符合国家新闻宣传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
     2.“学院风采”版块发布内容如下:
       (1)学院有关团学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2)学院团学工作的创新性做法及典型经验;
       (3)青年教师或学生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4)学生会、各班团支部开展的创新性品牌活动。
     3.“多彩社团”版块发布内容如下:
       (1)学生社团开展的精品活动;
       (2)社团建设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先进个人报道。
     4.校团委有权对新闻进行编辑修改,有外宣价值的稿件有权向社会媒体推送。
二、来稿投递规范
     1、为确保新闻时效性,一般在活动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校团委投递电子版稿件,最晚不超过二个工作日。如失去新闻的时效性,校团委原则上不予接收。
     2、投递稿件必须由各院团委书记审核。
     3、稿件必须注明投稿单位、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审核人、摄影者姓名。
     4、投稿信箱:gqtnews@snnu.edu.cn,校团委其他或个人信箱原则上不接收稿件。注意不要重复投稿。
     5、电子邮件内注明投稿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附件以该条新闻标题命名(不要以“×单位新闻”命名),如有照片(仅限.jpg格式),要与文字稿一并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不要将照片插入文档中。
三、来稿格式规范
     1、来稿必须注明图文作者,无署名或署名不全原则上不予接收处理。作者包括“文、图”两部分,须采用“文/(单位名称作者)(半角空格)图/(单位名称作者)”的格式注明。
     2、文字稿格式为word,新闻标题字体为:方正小标宋_GBK,字号为二号;正文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三号,行距为固定值28磅。
     3、新闻图片格式为jpg,原则上发送1-6张,不要插入文档中;图片分辨率在1024×768像素左右(不宜过大也不宜过小),宽高比4:3,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4、新闻图片要选择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要体现事件状态。照片备注人物事件信息。
四、新闻写作规范
     1、新闻的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真实,包含新闻的六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2、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使用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
     3、除学院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4、新闻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院党委书记××”等,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
     5、新闻稿件的题目和内容,一般不要出现“我院”等字眼,需特别指出的或引语除外。
     6、新闻内容应尽量避免使用形容词,避免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词语。内容要客观真实,表述事件逻辑清晰,杜绝虚假、空洞的说教和不必要的抒情,增强新闻的有效信息含量和可读性。
五、其他事项说明
     来稿请严格遵守以上规定,不符合规定的稿件原则上不予发布。本规定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修订和解释。陕西师范大学团委新闻网宣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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