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333号)要求,现就遴选2019年寒假到政府机关见习大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 报名遴选
2019年1月21日—2月22日 学生见习
二、遴选范围、条件和程序
(一)遴选范围
本次见习大学生从我校全日制学生中遴选产生,由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长安区政府等提供见习岗位。
(二)遴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大二及以上在校本科生和在校研究生;其中省政府机关见习学生6人,要求为2016级本科生和在读硕士、博士生,且有1—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2.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良好、综合素质好。
3.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4.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推荐。相关学院请于2018年12月26日(周三)12:00前将报名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和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提交至校团委(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2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sdtw@snnu.edu.cn。
2.择优选拔。报名学生请于2018年12月27日(周四)14:30前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西301室参加面试,校团委将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择优选拔。
3.公示报送。校团委将对遴选产生的见习学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后统一上报。
三、工作保障
校团委为见习大学生办理见习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组织单位将对完成见习的大学生发放证书。
四、见习要求
(一)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时,每名见习学生撰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见习总结,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本级政府见习组织单位备案。
(二)工作要求
1.见习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见习期间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联 系 人:高 扬 刘 炜
联系电话:85310511 85310386
附件:1.2019年寒假省级机关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2.2019年寒假省级机关见习大学生汇总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