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陕西省希望工程公益志愿指导中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
二、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
资助项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资助标准:2000元/人
三、资助对象推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内地(含民办、高职)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同等条件下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推荐;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工作安排
各二级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工作要求鼓励符合推选条件的同学积极申报,每个学院(部)限推报1人,相关推选过程和结果应向所在学院(部)党组织汇报并进行公示。校团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1人作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省青基会。
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按照“学院+自强之星”的格式命名发送至xtw@snnu.edu.cn,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下午5:00前。
联 系 人:王靖雯 高 扬
联系电话:029-85310386
附件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
附件2: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资助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