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凝聚力,充分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按照《关于开展校级团建标杆院系、团建样板支部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3-2024年度团建标杆院系、团建样板支部培育建设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我校2023-2024年度团建标杆院系、团建样板支部培育单位(附件1)
二、验收时间
2025年4月至5月
三、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关于开展校级团建标杆院系、团建样板支部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中所列指标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标杆院系重点围绕实现“四个到位”,样板支部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做好”等进行总结。
2.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新思路,培育措施等方面进行总结。
3.辐射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完善体制机制、凝练典型经验、品牌阵地建设、宣传平台建设及影响力、有关成果资料汇编、榜样人物选树、校级及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平台的宣传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总结。
4.培育成果培育情况。重点总结培育期内各培育单位突出成果。标杆院系重点从加强对广大团员和青年的政治引领、抓好团建重点任务落实等方面,样板支部重点从严格“三会两制一课”、规范基础团务、提升团支部活力等方面进行总结并提交培育成果。
四、验收安排
(一)对标自查总结(4月28日前)
各培育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自查,查缺补漏,对照各级指标梳理完成情况,形成材料,经二级党组织审核后,于4月2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sdtw@snnu.edu.cn,邮件命名为:团建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验收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2办公室。
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团建示范培育验收申请表》(附件2),二级党委(党总支)对团建标杆院系项目培育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二级团委对团建样板支部项目培育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
2.提交培育工作总结和培育成果支撑材料,团建标杆院系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团建样板支部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
(二)开展审查验收(5月上旬)
校团委将组织验收工作小组对各培育单位开展验收工作。
1.成果复核。根据《关于开展校级团建标杆院系、团建样板支部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中的指标分类逐项审查培育工作总结、成果报告材料。
2.座谈调研。采取听取自评汇报、核验自评资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验收结果。召开培育单位负责人、学生团员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了解培育工作情况。培育单位负责人作培育工作专题介绍,标杆院系8分钟,样板支部5分钟,并围绕建设中重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研讨。
(三)反馈验收意见(5月下旬)
验收工作小组根据审查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验收结果,形成反馈意见,由校团委统一反馈至各培育单位,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培育成果分享交流。
结果分三类:
1.通过验收。培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发挥团建示范培育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
2.暂缓通过。培育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通过延长半年培育期能够完成任务。
3.不予通过。培育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培育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延长半年培育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或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等。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培育单位要重视验收工作,严格落实验收标准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验收质量和进度。各培育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经验,及时整改问题,巩固培育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推动团建工作提质增效。
2.提高质量,严查真验实收。通过验收的单位要持续做好示范推广和成果凝炼,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力争高质高效地实现培育目标。
3.扩大宣传,提升示范影响。注重总结宣传展示、推广运用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办法。所有培育单位要深度总结培育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增强示范点的影响力,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联 系 人:苗凯彬 王蓓蓓
联系电话:029-81530861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2023-2024年度团建标杆院系、团建样板支部培育单位
2.陕西师范大学团建示范培育验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