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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团委书记考核述职答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师党发〔2022〕50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政队伍建设,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暂行办法》,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团委书记考核述职答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二级学院(部)团委书记

二、申报条件

1.在团委书记岗位工作满一年;

2.在担任团委书记期间,所在学院(部)团委近三年至少获评过一次“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或本人获评过一次“优秀团委(团总支)书记”称号;

3.近三年荣获省级及以上工作奖励或荣誉称号;

4.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指导“挑战杯”系列竞赛、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社会实践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优先。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个人请填写《2023—2024学年优秀团委书记考核述职答辩申请表》,经学院(部)党委审核同意后提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商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武装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确定参与答辩人选。

四、评优名额

拟评选3人。

五、工作安排

1.请于1月3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提交《2023—2024学年优秀团委书记考核述职答辩申请表》、个人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述职答辩分为个人述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述职部分采用PPT辅助、脱稿进行展示,注意突出工作业绩和育人实效,围绕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包括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团学骨干能力提升,学生会、社团建设等)、特色活动、对中心工作贡献度四方面进行述职,重点阐述在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及有效举措,述职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答辩环节评委根据团委书记的工作实绩和育人成效进行现场提问。

3.优秀团委书记考核述职答辩与优秀辅导员考核述职答辩一并进行。


人:苗凯彬  王蓓蓓

联系电话:029-81530861

电子邮箱:sdtw@snnu.edu.cn

报送地址: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402室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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