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团籍注册、团费收缴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团籍注册
团员团籍注册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团员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各基层团组织应结合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二级团委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无需来校团委办理。对团员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应暂缓3至6个月注册,暂缓注册期后,对于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按期注册的团员证注册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年10月7日”。团员证盖章注册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更新“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团员的相关信息。
(二)团费收缴及团情数据统计
根据规定,学生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为每月0.2元/人(按12个月缴纳,即每人2.4元),收缴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各二级团委组织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团员团干部团支部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1,其中表格中的非新生年级数据应保持一致,2024级新生数据应与前期报送数据一致),收缴团费时要坚持标准、应收尽收,团费金额与应缴纳团费的团员人数务必准确、一致,并请将团费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交至校团委。附件1中,《表1: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团员缴纳团费情况登记表》应在备注栏注明学院(部)内休学、留级、外出交换等情况。《表2: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非新生团员团支部基本数据统计表》只报送非新生年级的数据,2024级新生团员团支部数据前期已报送,无需重复填写。《表3:兼职团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需报送各二级团委学生团委副书记、内设机构学生团干部(如:院团委组织部等学生团干部)、团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校团委各部室(中心)、校团委及职能部门直属社团学生骨干需依托各学院(部)填写信息。《表4:2024年团情统计表》需报送各年级团情统计表。
(三)补办团员证
因特殊情况需补办团员证的同学,需向二级团委报告丢失原因,附1张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背面注明团支部、姓名),二级团委严格审核后,组织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补办团员证信息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到校团委办理。
二、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要求,拟定于10月11日-10月12日办理收缴团费及补办团员证工作,并报送团情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序号 | 单位 | 办理时间 |
1
| 教育学部 心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民族教育学院 教师发展学院 | 2024年10月11日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学院 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文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体育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国际商学院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 2024年10月12日 |
三、工作要求
团员团籍注册、团费收缴是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共青团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政策性,也是掌握在校学生团员人数、团员构成情况及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二级团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团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珍惜团员身份,坚持大抓基层,加强团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联 系 人:苗凯彬
联系电话:029-81530861
电子邮箱:sdtw@snnu.edu.cn
报送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4层402室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团员团支部基本数据统计表
2.陕西师范大学补办团员证信息登记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