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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团籍注册、团费收缴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团籍注册、团费收缴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团籍注册

团员团籍注册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团员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各基层团组织应结合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二级团委在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无需来校团委办理。对团员评议等次不合格的团员,应暂缓36个月注册,暂缓注册期后,对于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按期注册的团员证注册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107团员证盖章注册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更新“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团员的相关信息。

(二)团费收缴及团情数据统计

根据规定,学生团员交纳团费的标准为每月0.2/人(按12个月缴纳,即每人2.4元),收缴时间为20249月至20259月。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各二级团委组织填写《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团员团干部团支部基本数据统计表》(附件1,其中表格的非新生年级数据应保持一致,2024级新生数据应与前期报送数据一致),收缴团费时要坚持标准、应收尽收,团费金额与应缴纳团费的团员人数务必准确、一致,并请将团费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交至校团委。附件1中,《表1: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团员缴纳团费情况登记表》应在备注栏注明学院(部)内休学、留级、外出交换等情况。《表2: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非新生团员团支部基本数据统计表》只报送非新生年级的数据,2024级新生团员团支部数据前期已报送,无需重复填写。3:兼职团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需报送各二级团委学生团委副书记、内设机构学生团干部(如:院团委组织部等学生团干部)、团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校团委各部室(中心)、校团委及职能部门直属社团学生骨干需依托各学院(部)填写信息。《表42024年团情统计表》需报送各年级团情统计表。

(三)补办团员证

因特殊情况需补办团员证的同学,需向二级团委报告丢失原因,附1张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背面注明团支部、姓名),二级团委严格审核后,组织填写《陕西师范大学补办团员证信息登记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到校团委办理。

二、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政策要求,拟定于1011-1012日办理收缴团费及补办团员证工作,并报送团情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序号

单位

办理时间

1


教育学部

心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国际汉语文化学院

民族教育学院

教师发展学院

20241011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学院

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文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体育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国际商学院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20241012


三、工作要求

团员团籍注册、团费收缴是高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共青团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政策性,也是掌握在校学生团员人数、团员构成情况及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二级团委要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团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珍惜团员身份,坚持大抓基层,加强团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人:苗凯彬

联系电话:029-81530861

电子邮箱:sdtw@snnu.edu.cn

报送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4402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团员团支部基本数据统计表

2.陕西师范大学补办团员证信息登记表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929



主办单位: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四层

联系电话:029-85310386
传真:029-81530861
E-mail:tuanwei@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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