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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团委-启夏青年网
公告

关于开展“红烛闪耀 强师有我”精品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团委:

为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实践育人功能,繁荣校园文化,支持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促进青年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青春力量献礼校庆80周年,决定开展本学期精品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红烛闪耀 强师有我

二、申报对象

我校各学生社团

三、活动形式及地点

活动以现场展示、展演的形式进行,地点为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北广场、雁塔校区学子食府广场。

四、活动安排

1.项目申报(9月20日至927日)

各二级团委指导所属学生社团围绕“红烛闪耀 强师有我”主题,结合学科专业、社团特色策划具体活动内容和形式,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经二级团组织审核把关、二级党组织同意后,于9271700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电子版(PDF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发送至sheguanbu@snnu.edu.cn。活动类型包括思想政治研讨、学术科技交流、文化体育运动、志愿公益服务、创新创业分享和其他类型。

2.项目评审

学校团委对各社团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研究确定资助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3.活动开展

在学校团委统筹下,各二级团组织指导立项社团严格按照学校社团管理有关规定开展相关活动。

4.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立项社团以学院(部)为单位向校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验收通过的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报销相关活动费用。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申报工作,认真指导学生社团结合社团工作基础,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认真填写申报书,按程序做好宣传动员、审核把关、立项申报、活动指导和总结等工作。

(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围绕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丰富活动的内容,拓展活动的载体,通过社团活动凝聚广大学生,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保证安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把社团活动审核关,做好安全保障,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指导社团依据校纪校规、社团章程广泛开展社团活动,不断增强社团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人:王靖雯 高扬

联系电话:85310386

报送地址: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4层东403室

联系邮箱:sheguanbu@snnu.edu.cn


附件:2024年“红烛闪耀 强师有我”精品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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