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寻访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推报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19日
二、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挺膺担当
三、奖励设置
1.“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100名,其中包含“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0名;
2.“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20名;
3.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择优推荐1人至团中央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评者可获得证书及10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57人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含社区实践类单列名额17个),获评者每人可获得证书及2000元奖学金;从“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中择优推荐4名团体参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获评团体可获得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五、工作安排
1.二级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宣传,鼓励符合推选条件的同学和科创团体积极申报(每单位限报1-2名个人和1个团体),相关推选过程和结果应向所在学院(部)党组织汇报并进行公示。校团委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1-2人作为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省委。同时,校团委将对县级团委推荐的“社区实践”单列人选进行资格审核,一并公示后由地市团委报送至团省委(不占用学校申报名额)。
2.相关材料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按照“学院+自强之星”的格式命名发送至xtw@snnu.edu.cn。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中午12:00(逾期不候)。
附 件:
1.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汇总表
2.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
3.2023-2024年度“陕西省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推荐表
联 系 人:朱宏伟 高 扬
联系电话:81530861
电子邮箱:xtw@snnu.edu.cn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