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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快讯

我校召开2019届(级)“忆源”爱心助学金评审会

发布日期:2020-07-09

       7月9日下午,我校2019届(级)“忆源”爱心助学金评审会在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306会议室举行。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王楠、校团委副书记王阳阳、研究生院(研工部)教育管理科杨雅程、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林雯,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各学院学生代表参加了评审会。会议由校学生会主席李杨源主持。

       会上,校团委副书记王阳阳介绍了“忆源”爱心助学金的文化理念、资金来源、资助对象、管理方式、选拔标准等,结合《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忆源”爱心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对本次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作了详细解读,向现场评审汇报了2019届(级)“忆源”爱心助学金在前期通知发布、学生自主申请、学院集中评议等阶段的工作,并对57名参评学生的整体情况作了介绍。

       学生会主席李杨源和研究生会副主席李文瑞分别介绍了由学院民主评议推荐的33名参评本科生和24名参评研究生的学习、生活、家庭、社会实践、学术科研等具体情况。评审组成员还对部分参评学生的基本情况作了补充说明。在对57名参评学生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后,评审组成员进行投票评选。
       会上,与会师生还就“忆源”基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忆源”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受助学生的管理与考核等进行了交流探讨。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王楠指出,“忆源”爱心基金是师大学子感恩母校、回馈母校的方式之一,希望广大同学常怀感恩之心,牢记青年的职责使命,做“忆源”文化的践行者、传承者。同时她建议进一步完善受助学生的追踪帮扶机制,做好“忆源”理念的挖掘和阐释,让“忆恩知报、饮水思源”的青春正能量在师大校园继续传递。

       评审工作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忆源”爱心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主体、突出学生自觉,使“忆源”爱心助学金的募集、评审、发放真正做到“取之于同学、评之于同学、用之于同学”。评选工作小组将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拟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据悉,我校2019届毕业生捐赠的“忆源”爱心善款总计144469.94元,学校教育基金会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将全部发放给2019级40名学生(其中本科生20名,研究生20名),每人资助4000元(共分两次发放,每学年发放一次,每次发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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