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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快讯

学生处、校团委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

发布日期:2015-05-12

11月21日,学生处、校团委党支部在学生处会议室举行党支部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党支部邀请我校政治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阎树群教授为支部成员做辅导报告,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党支部书记、党委学工部副部长芮国星主持。
   芮国星首先介绍了本次党支部活动的意义。他指出,开展党支部活动对于提高支部同志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对于深入学习党的最新方针政策,把握时代脉搏,做好党的青年学生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他希望支部同志能够认真听讲、深入思考、做好记录。
   阎树群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概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称《决定》)的重大意义、《决定》的若干亮点和深入学习理解全会精神应当把握的几个关系等四个方面对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解读。首先,他从全会召开的时代背景、《决定》的形成过程、《决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介绍了全会的基本情况,重点从《决定》的五个原则、三大板块和七个部分等方面深入分析了《决定》的主要内容;其次,他结合历届党的四中全会主题,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于建设法治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再次,他从《决定》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列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决定》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和《决定》强调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等四个方面深刻阐释了《决定》的亮点;最后,阎树群教授运用比较思维和历史逻辑,就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系统说明。
   党委学工部部长刘建军进行了总结。他指出,阎树群教授的报告思想深刻、内容全面、逻辑性强,对于支部成员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具有提纲挈领的重要作用,《决定》所体现的依法治国理念对于新时期依法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意义。他希望支部全体同志能够以本次报告会为契机,深入学习《决定》的内容,深刻把握《决定》的内在逻辑,将全会精神与负责工作相结合、与个人成长发展相结合,不断开创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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