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共青团陕西省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五部门联合设立的陕西省首届保护“母亲河”奖评选表彰活动日前揭晓,我校旅游与环境学院团委书记郝高建同志获得陕西省首届保护“母亲河”奖个人奖。
郝高建同志组织环保志愿者对秦岭的水土流失、水资源保护、生态私有满意度等展开调查,深入宝鸡凤县、渭南合阳、陕西安康、紫阳、岚皋等地进行社会实践与环保宣传活动,2009年赴宝鸡凤县进行“秦岭生土保持与生态环保宣传”为主题的暑期环保实践活动,并获得2009年陕西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指导学院学生社团地理学社、环保DIY俱乐部参加由世界自然基金会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组织的“秦岭青年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在2010年全国“百纳杯”环保知识竞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带领的“秦岭南麓生态移民与环保服务团”获2012年陕西省陕西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标兵团队。近三年来指导学生在重要以上期刊发表环保学术论文20余篇。中国共青团、陕西共青团、宝鸡新闻、安康教育网等媒体均对相关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陕西省保护“母亲河”奖由共青团陕西省委牵头,联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环保厅、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林业厅共同开展,是陕西省确定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之一,每两年评选一次。主要表彰那些在保护江河湖泊项目中有杰出成就、在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在推进环保技术发明创新方面有卓越表现的个人和生态环保组织。
首届保护“母亲河”奖评选活动于2011年10月份正式启动,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环保组织和个人的积极参与,整个评选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申报以组织推荐为基本推荐方式,具体采取系统组织推荐和行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经过初选、复评、公示,最终发文确定获奖名单。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等15个集体获陕西省保护“母亲河”奖组织奖、孙琦等25人陕西省保护“母亲河”奖个人奖、泾阳县麦秸沟小流域治理示范区项目等10个项目获陕西省保护“母亲河”奖项目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