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至19日,我校2013年体育运动会在雁塔、长安两个校区同时进行。期间,校运会“精神文明奖”、“ 优秀组织奖”评选小组依据运动会精神文明奖、优秀组织奖评比细则圆满完成了各项评比评选工作。
根据运动会筹备方案安排,本次校运会“精神文明奖”、“ 优秀组织奖”评选小组由我校体育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及校学生会主席团,各院部学生分会主席组成。“精神文明奖”评选包括群体参与情况、运动员参赛情况、单位重视情况、活动宣传情况等四个方面。“优秀组织奖”评选则是依据各院部大会组织情况和运动员参赛情况进行评比。
在评比期间中,各院部相关领导高度重视,有序组织本单位参与评选活动,广大同学秩序井然,精神面貌好,并积极上交运动会广播稿件,主动承当运动会志愿服务工作。最终,根据“精神文明奖”、“ 优秀组织奖”评选小组六个单元的考评结果,本次运动会共评选出教育学院、文学院等15个“精神文明奖”,其中长安校区9个,雁塔校区6个。体育学院、心理学院等10个“优秀组织奖”,其中长安校区6个,雁塔校区4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精神文明奖
雁塔校区:
教育学院
国际汉学院
地理食品联队
化学材料联队
生物心理联队
财经政法联队
长安校区:
政治经济学院
文学院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国际商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音乐学院
二、优秀组织奖
雁塔校区:
心理学院
民族教育学院
数学联队
商学教技联队
长安校区:
体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化学与化工学院
旅游与环境学院


